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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阳城集团官网 课堂建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9-09-18 19:54 | 点击:加载中
关于印发大阳城集团官网
课堂建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通过《大阳城集团官网课堂建设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大阳城集团官网  
2018年3月27日
 
 
 
 
 
 
 
 
大阳城集团官网课堂建设实施细则(试行)
课堂是人才培养的主渠道和主阵地,是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环节,是传承中国文化、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场所。为深入贯彻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高校课堂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扎实推进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维护正常教学秩序,营造良好的教学与学习氛围,保障教学质量稳步提高,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对顺利完成课堂教学负有主要责任,要做到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加强课堂教学研究,加强课堂组织管理,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第二条 学生是受教育者,应自觉服从教师的组织、管理和指导,尊敬教师,与教师密切配合(合作),积极思考、努力学习,完成课堂教学任务。
第三条 二级学院是课堂教学管理的实施主体,应加强课堂教学的研究、检查和指导。
第四条 教学管理人员是教学过程的管理者和服务者,是教学秩序的维护者,应认真负责,恪尽职守,做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第五条 本细则所述课堂,是指开展教学计划规定课程教学的各种场所。 
第二章 教师课堂教学纪律
第六条 应坚守政治底线,提升综合素养。不得有下列言行:
1.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损害党的形象和国家荣誉、破坏国家统一、危害国家安全和稳定;
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
4.宣传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分裂主义;宣传邪教、传播宗教教义、开展宗教活动;
5.编造、传播虚假、错误信息;
6.侮辱他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7.宣传迷信思想,违背社会公德、公序良俗。
第七条 应坚守课堂教学纪律,不得违背课堂教学“十不准”:
1.不随意调停课或擅自请他人代课;
2.不准有违反宪法法律、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等言行;
3.不准在课堂上发牢骚、泄怨气等有损教师形象言行;
4.不准迟到、早退和无故中途停课;
5.不准无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材、教案等教学材料上课;
6.不准在课堂上接打手机;
7.不准不管课堂纪律;
8.不准把讲授课上成自习课和视频课等;
9.不准随意离开教学场所,不得在教室内吸烟;
10.不准使用未经批准的教材和私自向学生销售课外辅导材料。
第八条  课堂教学中要做到精神饱满、衣冠整洁、仪表端正、言行文明,不做与课堂教学活动无关的事情。
第九条  提前进入课堂,做好课前准备,不得上课铃响后做多媒体、实验(训)仪器等教学设备准备工作。
    第十条  对学生在课堂上的违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批评,对情节严重、不接受批评的,课后要及时向学生所在学院反映。凡在学校或学院在检查中发现因课堂管理不严而造成课堂秩序混乱的教师,要予以通报批评。
    第十一条  严格课堂考勤,可根据上课班级人数、课程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对旷课、迟到、早退的学生,任课教师要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报告学生所在学院,以便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第十二条 考勤分数原则上占该门课程总成绩的8-10%,具体记分方式由各学院结合自身特点制定。
    第十三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取消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1)在全程考勤情况下,缺课累积超过该门课程总学时数三分之一的;(2)在抽查考勤情况下,有3次抽查未到课的;(3)缺交作业(包括习题、实验报告、读书笔记、电子作业、视频、绘画等,下同)的次数累积超过该门课程作业总数三分之一的;(4)课程的实验(训)环节总评不及格的。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任课教师必须在课程结束时审核学生是否具有参加课程考核的资格,并予以公布。
    第十四条 在学校和学院教学检查时,如学生到课率低于80%,应向学生所属学院报告,学院核实后报教务处、学工部。
    第十五条 为便于接受学校、学院及教学督导组安排的听课及其它教学检查,教师应使教室门处于开启状态。听课教师应在上课前提前进入教室,禁止其他无关人员在上课期间进入教室。
    第十六条 遇停电或多媒体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时,要改用板书讲课,确保课堂教学正常进行,不得随意停课或让学生自习。
第十七条 各类课外教学、训练,应做好不利天气情况下的教学应变工作。如体育等课程应做好室内教学、理论教学准备,不得因不利天气不上课和放任自由。
   
第三章 教师课堂教学规范
第十八条 课程标准(教学大纲)、考试大纲是课程教学活动的指导性、指令性文件,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学生”、“教材”等为借口私自改变教学要求,包括调整教学基本内容和教学进度等。
第十九条 备课。是开展课堂教学活动的第一步骤,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1. 了解所授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和作用。
2. 熟悉所授课程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考试标准,明确该课程知识目标、能力目标、素质目标。
3. 了解所授课程的先修课程和后续课程的教学安排,以及先修课程学生学习情况,处理好课程之间的衔接关系。
4. 了解所授课程的知识、技术发展(更新),及时补充新知识、技术。
5. 合理规划教学进度,填写授课计划,编写教案,制作课件、微课(微视频)、慕课、教学仪器等教学用品。
6. 把握各教学单元的重点和难点,确保各教学单元教学环节完整,包括知识讲授和应用能力培养、技术训练、作业布置等,确定合理的教学手段和方法。
7. 教学案例、例题、项目等的选用要具有典型性和针对性,能够实现教学目标。教师要将教学案例、例题、项目所涉及的原理、分析(解题)的方法和思路、过程、结果写进教案。
8. 针对上一单元课程教学、学生学习、作业情况,撰写课程讲授后记。
第二十条 各门课程原则上都应集体备课,教研室主任是集体备课的组织者与执行者。
第二十一条 教研室主任要(原则上每月不少于2次)检查教师备课情况,学校将定期、不定期抽查教师备课情况。
第二十二条 开学第一堂课,教师应讲明本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学习方法与要求、考核方式、教学与学习特点、教学纪律;学科与技术发展沿革、趋势。以适当的方式作自我介绍,明确联系方式。
第二十三条  严格按照规定的教学内容和进度组织教学,不得任意增加或削减课时。鼓励使用微课、微视频等辅助教学,但不得以单纯播放录像片、幻灯片等方式代替正常的课堂教学。
第二十四条  重视语言文字素养,讲普通话,用规范字。课堂用语做到语言清晰、准确,字体工整、规范。
第二十五条  授课突出重点、分解突破难点、说清疑点,侧重讲解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科学方法和思维方法,杜绝出现知识性或逻辑性错误。
第二十六条 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和创新的精神,注重启发式、讨论式教学,切忌照本(屏)宣科、罗列堆砌、平铺直叙。
第二十七条 及时了解学生学习、掌握情况,原则上开学3-4周和学期结束前1-2周,集中进行调查分析。开学3-4周主要是了解学生对教学方式、节奏适应情况以及知识(能力)掌握情况。结束前1-2周主要了解学生学习效果,做好课程教学总结。 
第二十八条 根据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的要求及课程的特点布置作业,且目的明确、数量、难度适当。每生每周课后作业时间原则上不少于该课程周学时的1/3——1/2,翻转课堂课教学模式,应有课前学习要求和课后作业二部分组成。团队作业应注意团队成员中作业的均衡性,确保每个学生作业量达到要求。
 第二十九条 教师应及时、足量批改学生作业,对存在的错误要明确指出,给出成绩,签署意见、时间。对共性的、典型的问题要及时点评与讲解。分析作业效果,查找教学中的弱、差、漏、缺等问题,采取适当方式及时补救。
第三十条 每门课程每位教师一学期应做到学生作业批阅全覆盖。每次批阅量由二级学院根据班级、课程等情况制定。
第三十一条 做好课后、前辅导答疑。向学生公布辅导答疑时间地点(QQ或网络辅导),各学院要做好辅导答疑安排、检查工作。
第三十二条 其他教学方式相关要求。
1. 翻转课堂。
原则上要明确学生课下(前)学习内容、学时、学习资料、学习要求,课堂上讨论内容与要点,时间与组织安排形式。讨论题目尽可能为开放式,原则上不能是简单的知识问答、名词解释等,讨论过程中应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通过弹幕、雨课堂、蓝墨云班等手段,充分调动每个学生积极思考,回答问题。明确学生学习分组安排,作业安排等。
2. 慕课、网络学习等混合式教学方式。
明确慕课等学习资源的网址、学习目标、学习内容、作业要求,同时做好网络辅导答疑,关注全体同学的学习情况,充分利用网络数据,做好学生考勤、学习态度、学习效果评价。
3. 微课、微视频
鼓励教师针对学习学习、训练、实验、作业等出现的困难、困惑、错误,以及讲授过程中的重、难点,制作微课微视频对课堂教学、学生学习进行有效补充。
4. 技能型以及一些创新型课程教学形式其课堂教案、作业规范、讲授与管理规范等,由相应学院在本细则基础上制定,报教务处备案。
第四章  学生课堂学习要求
第三十三条 言行举止应符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不得违背课堂纪律“十不准”:
1.不得迟到、早退、旷课;
2.不得在课堂上未经批准使用手机;
3.不准在课堂上嬉笑、吵闹、高声喧哗;
4.不准携带与学习无关的用品进入课堂;
5.不准做与课堂无关的事情;
6.不准在课堂上睡觉、吃东西;
7.不准随意进出或擅自离开课堂;
8.不准穿拖鞋、背心进入教学场所;
9.不准有辱骂教师的言行。
10.不准破坏教学实施。
第三十四条 尊重教师,衣着应整洁得体。学生上实验或实习、体育课应符合着装规定。
第三十五条 遵从教学安排及管理,按时完成预习、作业、讨论、测试、实验等学习任务。
第三十六条 因故不能上课者,必须事先向任课教师请假。主动配合教师进行出勤考核,不得谎报、瞒报出勤。
第三十七条  上课期间迟到进入教室、需离开教室须经任课教师批准。
第三十八条  不得随意打断教师讲课,如有问题可举手示意。
第三十九条 学生有意见、建议可在课下与教师进行沟通,以表达自己的看法;也可以实事求是地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或选派代表当面向开课学院(部)和教务处反映,以帮助教师改进教学工作。
第四十条 教室是学习场所,不论上课还是休息时间,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不得将饮料带入教室,不准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课前和课间休息时,学生要主动擦黑板,保持黑板清洁。
第四十一条 凡造成公物损坏者,须安规定予以赔偿。严禁在课桌及墙壁上乱涂乱画。
第四十二条 客观公正地对教师的教学活动和教学效果进行评价,及时反馈教学信息。
第五章  其他管理规定
第四十三条 校院两级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学督导及其他教学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教学一线对师生的课堂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课堂教学中的问题,促进课堂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第四十四条 学校党政领导每学期听、评、查、看课累计不少于10次;教务处、二级学院、教研室领导听、评、查、看每月不少于12次;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新教师(第一年)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次。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应主动关心教学工作,深入课堂了解情况。各级教学督导听课按照《大阳城集团官网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十五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要及时、准确、全面、客观地向教务部门反映在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过程中各类教学信息;教务处负责收集、整理及核实学生教学信息员提供的信息,并及时向有关单位通报、督促解决。
第四十六条 各教学单位应认真落实《大阳城集团官网青年教师培训培养基础工程》的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帮助青年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第四十七条 学校、各教学单位要依据《大阳城集团官网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与管理办法(试行)》,在每一学期(年)对所有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任课教师本人,以帮助他们改进教学工作。
第四十八条 学校和学院接到学生关于任课教师教学问题反映后,应认真对待。属于教学事故的,应及时按照《大阳城集团官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处理;属于教学态度、能力、方法等问题,二级学院、督导办应及时调查了解。对于问题多、学生意见大的教师应立刻停止教学工作。
第四十九条  二级学院、相关部门接到任课教师关于学生旷课或上课违规的问题反映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对于超出管理权限的问题,应及时报送上一级主管部门,各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不报或互相推诿扯皮。
第五十条 教务处、教学督导、二级学院领导按照学校教学检查制度做好教学检查。
第五十一条 各类人员听课、检查课堂教学、学生出勤情况,均不得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第五十二条 各二级学院领导、学生工作人员、辅导员要主动深入班级,关心和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
第五十三条 学校相关部门应定期组织学生、教师座谈,听取对教育、教学意见建议。校领导、师资队伍发展中心每学期应组织不少于1次教师座谈。教务处、教学督导、学工部每学期不少于1次学生座谈。二级学院每学期的教师、学生座谈应各不少于2次。
第五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学生上课时间抽调学生组织活动、召集会议或帮助做其它事情。如遇重大活动或特殊情况须经分管学生、教学工作校领导审批。
第五十五条 课堂教学中如果出现意外情况,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应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应急预案)执行。尽最大可能保护学生不受伤害。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首先保证课程教学的继续进行。
第五十六条 后勤资产处教室管理人员、多媒体设备管理人员、信息网络中心管理人员应按学校划定的范围各司其职,确保课堂教学场所耗材配置,设备运行正常;按时开关教室门、照明等。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七条 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违反本规定将依据《大阳城集团官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追究责任。学生违反本规定依据《大阳城集团官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大阳城集团官网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等文件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与纪律处分。
第五十八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十九条 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